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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10 点击数:2023-11-10

  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我们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情况不一样,提交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只有充分了解商标注册了,才能更好地处理相关问题,那么,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

  自然人、法人等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应该到商标局申请注册。(一)商标局,也就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人只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向有关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二)如果申请人不方便去办理注册商标业务,可以委托一些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也是到商标局办理相关注册业务。

  二、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

  在学术界商标注册还有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注册原则等。其中,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强制注册是自愿注册的补充。而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相结合也类似,指的是申请在先为主,结合使用在先的特殊情形综合判定谁获得商标所有权。

  (一)自愿注册

  目前各国对商标的注册普遍采用自愿注册制度,除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之外,商标即使不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在规定商标权只能通过注册才能取得的国家,商标注册之后才会受到较强的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以自愿注册为原则,强制注册为例外。《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根据《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二)分类申请

  分类申请是指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商品或服务名称。《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注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理?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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